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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都天地·莲花秘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25 10:30   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都天地·莲花秘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融都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融都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融都天地·莲花秘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2.2项目位置:项目位于长春莲花山滑雪场(国家4A级景区),坐落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四家乡青山村。

2.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2024121922019503114072、2024121922019503114073

2024121922019503114074、2024121922019503114075、2024121922019503114076

2024121922019503114077、2024121922019503114078

2.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2.4.1本项目业态有商业、酒店公寓、住宅以及部分功能性场馆。

2.4.2一期共十一个地块(地块5、地块7-23、地块7-28、地块7-35、地块7-38、地块7-39、地块7-42、地块7-43、地块7-44、大小雪具大厅改造)规划用地面积约370143㎡(其中提升改造用地面积约:27778㎡,建设用地面积约:342365㎡),总建筑面积约452552.7㎡。

2.4.3合同暂估金额:一期约12亿元。

3.招标范围:

3.1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项目的五通一平、围挡(宣传广告)、工程勘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施工总承包(支护、土方、地基基础、主体、强弱电安装、给排水、消防、供暖、通风、空调、电梯、人防、二次结构、抹灰、楼地面、屋面(包含防雷接地)、外墙装饰(包含保温)、灯光亮化、门窗、栏杆、精装修、地下室地坪(划线、分期颜色)、地下地上标识标牌、室外总图回填、综合管网、化粪池、隔油池、景观绿化、雨棚、钢楼梯爬梯门禁道闸系统、雨污水及中水接驳、燃气、供电、给水、供暖、通讯、市政道路等)、检测监测、质量鉴定、柴油发电机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交钥匙工程)以及验收通过后的质保期期满。

3.2承担该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控制、竣工验收、外部关系协调等。并做好消防、环保验收以及特种设备的专项检测等工作,符合达标条件。并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鉴定、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开展工作。

4.施工工期:

本项目暂定施工总工期为990日历天,此工期包含因地区气候、天气、中高考、政府政策等因素影响的停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11日至2025930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6.3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招标人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6.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6.5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施工业绩指:建筑面积在100000㎡以上或单项合同额50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相关信息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未体现,可另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其他相关业绩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上述资料未体现要求相关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定。

6.6信誉要求:

6.6.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近三年(2022-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6.6.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6.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6.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每日09时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至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17:00分(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2.1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https://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7.2.2 本项目有购标信息核对,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按照要求将以下文件整理成一个PDF上传: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③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7.2.3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核对通过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请务必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

7.2.4 找到要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标书费支付页面;本项目需要需先提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点“下载”按钮下载购标审核附件(若有)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通过“上传材料”按钮上传(一次上传一个附件或打包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审核资料提交后需等待代理机构进行资料核对,资料审核成功后才能进行后续标书费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如果资料审核未通过,可点击“重新”按钮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审核材料。审核资料通过后,即可在“我参与的项目”页面,点击“立即购标”,开始支付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7.3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下载者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4号楼(万柳亿城C1座)10层1003室。

9.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https://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融都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岗子社区安置工程建设项目57#楼101号-3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1-6358622580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4号楼(万柳亿城C1座)10层1003室

联系人:刘国梁

话:010-57290000 13681558792